南昌大学档案馆

1962

发布时间:2017-05-06     阅读量:

       1月,院党委多次召开会议,根据高教60条精神,讨论研究如何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调动广大知识分子积极性的问题。

      召开院首届服务工作人员代表大会。

      2月,据省教育厅批文,三年对学院基建投资393万元,建教学和生活用房共49400㎡。

      院党委决定,党委副书记伍乃茵负责监察与人事工作。

      3月12日,剧院党委统战部总结,院院原有右派分子15人,后调走2人,送劳动教养1人,其余12人,有10人于1961年春和当年12月先后摘帽。

      3月20日,成立院清仓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建涵。

      3月22日,院党委、院务委员会就进一步贯彻高教60条,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认真做到“三号”的工作提出几点意见。

      4月,制定系的工作职责范围试行方案。

      5月,为精简机构,院决定撤销生产科研处和基建处。原两处工作分别并入教务处与总务处。

      省人委指示,省工业劳动大学校舍移交工学院使用。

      6月,省人委通知,工学院与工业劳动大学办理接交手续。张时超、黄建涵、潘良甫前往劳大商洽接交事宜。双方商定组成由黄建涵为组长的接交小组。

      学院决定,图书馆由教务处分出,为院直属单位。

      制定课程考试考查暂行决定。

      7月,根据上级指示,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院党委、院行政发出关于调查研究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全院组织了4个调查研究组。

      首届毕业生分配工作开始。

      8月24日,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大力支援农业,提高教学质量,院党委、院务委员会提出调整方案。方案经省教育厅、教育部批准。

      9月,成立校庆并首届毕业典礼筹备委员会,主任高陵,副主任黄建涵。

      9月8日,举行校庆四周年并首届毕业典礼大会。

      9月14日,院党委会研究当前统战工作问题,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提出四句话:“发扬民主,调正关系,充分利用,耐心教育”。

      9月27日,院党委常委决定,成立职工业余学校。校长潘良甫。

      9月28日,经院党委常委研究,三位正副院长分工如下:院长高陵负责全院行政工作,直接领导院办。副院长黄建涵负责总务处、生产科研处、医务所日常工作。副院长潘良甫负责人事处、教务处、图书馆日常工作。

      10月5日,省委任命吴启中为副院长(列潘良甫前),院党委常委, 免去江西大学秘书处职务。伍乃茵任院党委副书记(列潘良甫后),免去江西人名出版社副社长职务。

      10月10日,根据上级指示,完成学院民兵新的整组工作,上报整组情况。

      11月7日,院党委决定成立机关总支。包括教务处、图书馆和原机关支部所属各部门。基础课部与教务处图书馆分开,成立总支。

      11月19日,院党委常委扩大会,谈论通过助教晋升讲师的名单,有刘炳生等10余人。

      12月,据统计,全院党总支设6个,基层支部20个,党员220人。制定关于院系领导制度,职权划分,党政群体机构人员编制等规章制度。

      召开院第三届学生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