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档案馆

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7-09-29     阅读量:

        历史沿革

       法学院源于1995年成立的包括法学、政治学、哲学3个一级学科的政法学院;2000年法律学系独立为法学院;2003年法律、行政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合并为法学院;2008年法律学系独立为如今的法学院。
       法律学系始建于1980年,1982年招收首届法律专业本科生。1988年招收经济法专业专科生,1994年招收经济法专业本科生,1993年招收律师专业专科生,1999年全国专业调整,上述专业统一合并为一个法学专业。1998年获得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得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学院概况
       学院下设法律学系、立法研究中心(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江西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法学研究所、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
        学院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适度发展成人教育等继续教育。研究生教育有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006年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点。本科层次设有法学专业,2002年被评为江西省品牌专业;成人教育涵盖各层次和专业,是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主考单位。
       学院教师中现有教授14人、副教授12人,具有博士学位者16人、硕士学位者21人、在读博士生7人,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4人,省中青年骨干教师7人,江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学术骨干1人,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硕士生导师29人。现有在校本科生606人,研究生600余人(全日制研究生416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200余人)。


        教育教学
       学院为强化学生的专业基础,重点建设刑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等基础课程,已有省级重点学科2个(刑法学、经济法学)、省级品牌专业1个(法学)、省级优质课程3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学院在教学中,采用课堂讲授、案例讨论、模拟法庭、专家讲座等多样教学方式与方法,将课堂讲授与学生独立思考和相互讨论相结合,教育教学效果得到有效提高。注重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等方面的研究,“十一五”期间共有18项教改项目获得省级立项。
       学院在办学过程中积极服务社会,长期为省市重大决策提供优质服务。现有2名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顾问,2名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律顾问,1名省政法委员会公正执法监督员,2名省纪委重大疑难案件协调会议成员,2名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立法顾问,2名南昌市政府立法顾问等,还有省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1名,省政协委员1名,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学院为省、市、县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及省政府各厅局委办提供论证、咨询服务,同时在社会各界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受到各界普遍好评。学院为省人事厅、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南昌市人民政府等公开招考公务员、法官、检察官及公务员培训等提供各类服务,逐步形成“服务地方,为江西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进步作贡献”的办学特色。

       科研工作
       学院制定《法学院科研奖励条例》等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投身科学研究,资助高水平学术著作的出版。学院重视纵向项目尤其是国家级项目的申报工作,“十一五”期间共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研究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以及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等纵向科研项目合计40余项。受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等单位委托起草地方性法规6项,为江西民主与法制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获省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励25项,发表论文1,000余篇,其中CSSCI源刊200余篇;出版专著20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