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档案馆

1949年-1951年

发布时间:2017-05-06     阅读量:

 

建国初期的江西医专

(1949年-1951年)



        解放军军管会的接管与三校合并
        解放军军管会接管
        1949年5月28日,解放军将前供应局用房拨给医专为校舍,学生陆续迁往新址。5月30日,省立医专恢复全日制上课,并给教职员工发放5月份薪俸。5月31日,解放军第四兵团卫生部长来校视察,并召集教职员工和学生谈话。6月10日,学校机关迁往供应局原址办公。6月11日,南昌市军管会文教接管部副部长吕良召集全体教职工开座谈会,讨论组织接管委员会及特种技术评定委员会事宜。6月22日,解放军南昌市军管会文教接管部吕良等代表来校接管了省立医专,宣布军代表李宏及助手陈颖超等人的任命,并宣布各级领导不变,教职员工全部留用,各项工作仍按原计划进行。
        1949年,省立医专仍由胡献尚担任校长,刘懋淳为附院院长。1949至1953年先后成立医专青年团团支部、团总支、团委。
        1950年,南昌市学联正式成立,医专学生代表黄文长为执委。
        1949前,省立医专的民主党派组织有民盟、九三学社、农工民主党等。

        医专与助产学校、护士学校的合并
        1949年8月2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以教字第2号发布命令:“以原省立医专加以改造为基础,与原省立助产学校、省立护士学校合并为省立医专学校。”8月3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以教字第6号命令委任李宏为省立医专校务委员会代理主任,张信昌为副主任。8月3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文教厅聘任李宏、张信昌、李为涟、程崇圮、刘懋淳、易煌、熊大荣、谢坚白、张玉春、黄文长、樊行敬、王雪菲等人为省立医专改革委员会委员,李宏任改革委员会主任,张信昌任副主任。9月底,李宏因工作调动离职,10月3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委任徐福静为省立医专校务委员会代理主任。
        三校合并后,原医专分设为医科、药科,改名为一部;原护士学校改称为“医专附属护士科”,称为二部;原助产学校改称为“医专附属助产科”,称为三部;产院与附院合并为四部。同时制定《江西省立医学专科学校组织规程草案》,规定“以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教育方针培养为人民服务的医务建国人才”为办学宗旨,并调整人事组织,学校机关设教导和总务两处。教导处李为涟为教导主任。1951年5月后改为教务处,程崇圮兼任主任,徐节培为代总务主任。学校另设临时委员会,即招生委员会、毕业试验委员会、校刊编辑委员会、学生学习生活指导委员会。附属医院设矫外、普外、皮花、内科、妇产、五官、小儿等科,刘懋淳、程崇圮为正副院长。合校后,增加10多名教员与医生、护士,同时扩充了附属医院,病床由40张扩大到174张。
        军管会接管医专后,为了适应社会对医务人员的迫切需要,于1949年9月招收了第一批新生257人(内专科80人、药剂科40人、护士科37人、助产科50人、护士补习班50人)。这批学生在十分艰苦的条件下学习生活,没有统一教材,就由教师编写,学生刻写。学生到市郊坟场捡人骨制作标本,搬运尸体供教学使用。同学们还经常参加各种建校劳动。虽是过着吃小米咸菜的清贫生活,但同学们精神饱满,情绪高涨,在“支援前线”、“将革命进行到底”的口号鼓舞下,纷纷为医专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1950年秋季招生,医专明确提出了“培养思想进步、技术优良、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的医务人才”为办学宗旨。医科专业恢复招收高中毕业生,修业5年,并对招生对象提出了明确要求:报考医专者必须历史清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志愿从事人民医务事业者。对于高中毕业同等学力者,必须具有县、市以上教育机关证明方能报考。报考年龄,除工农子弟可以放宽到28岁外,规定在18岁以上25岁以下。护士、助产、药剂科报考学历是初中毕业生,报考年龄是16岁以上25岁以下。少数民族和华侨学生可从宽录取。护士、助产科学生75%享受公费,其他学生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工农子弟、军烈属有享受申请人民助学金优先权。
        为满足抗美援朝对医务人员的迫切需要,医专于1951年开办了江西省第一医士学校,学制两年。学生以高度政治热情,用两年时间学完三年课程。该校共办两期,毕业生300余人。

        省立医专的扩展
        合校后,学生已逾千人,校舍矛盾更为突出。为解决医专校舍矛盾,省市有关部门先后将乐平同乡会馆、上营坊14号房、新建县考棚旧址及同盟中学校址、裘家厂19号以及二纬路、孺子亭、四纬路等处房舍划拨给医专。自1950至1952年,学校校址扩大了3倍。

        学校隶属关系的变更与四校分设
        学校隶属关系的变更
        自1949年8月起,省立医专隶属江西省人民政府文教厅管理;1950年4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将省立医专移交由省卫生厅管理。4月26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以医字第0408号通知省立医专,“为了培养卫生干部与卫生业务密切结合,决由许德卫生厅长兼任医专校长”。9月,省卫生厅副厅长邱倬兼任副校长,徐福静改为专任副校长。9月28日,中南军政委员会卫生部根据省立医专建议,向中南军政委员会报告,要求改变省立医专领导关系,改由江西省卫生厅领导,中南军政委员会批复表示同意。12月20日,中南军政委员会教育部就医专的领导关系等问题,向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发出高教字第1462 号文,提出,“江西省立医学专科学校自接管后,领导关系没有明确规定,后经中南卫生部商定归江西省卫生厅领导,并经中南军政委员会同意”,呈请审核备案。1951年3月6日,省卫生厅以卫教294号文件向省立医专发文:“接中南教育部2月3日高教字第(1656)号函,略以奉中央教育部1951年1月11日[51]高3字第36号函开:‘关于江西省立医学专科学校划归江西省卫生厅领导一节,我部同意,并准备案’。”至此,省立医专正式划归江西省卫生厅领导。

         医专与药科学校、助产学校、护士学校的分设
        1950年2月,江西省卫生厅召开教务和厅务会议,对医专与妇产学校、护士学校合并后的体制进行研究,认为为便于教学和管理,医科、药剂科应各立一校,分别称“江西省立医学专科学校”和“江西省立药科学校”;助产科、护士科合并成立一校,称“江西省立护士助产学校”。12月8日,徐福静调离省立医专赴中央警卫处任保健科长。省立医专正副校长仍由许德、邱倬兼任。1951年1月22日,省卫生厅正式作出决定,医专的护士、助产、药剂三科分别独立建校,各校统归卫生厅领导。该决定3月经中南军政委员会教育部批准,正式执行。合并后的助产学校、护士学校与医专至此又重新分开。3月31日,江西省卫生厅以医字第02295号通知省立医专,“奉江西省人民政府干字第51号通知:兹派孟宪荩为省立医专副校长”。5月左右,邱倬离职。9月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文教厅来函,任命孟宪荩为省立医专副校长。


        医专升格的筹备过程
        1951年7月14日,江西省卫生厅呈请中南军政委员会卫生部,“将江西省立医学专科学校改为江西省立人民医学院”。理由是:“该校学制属于高级医学教育,现在高级医学教育,有医学院制,而无专科制度”,“根据该校近年招生情况,本省有大量高中毕业生志愿学医,……招收高中毕业生后,便于培养高级卫生人员,利于学生升学”,“江西省除有中南军区医学院一所外,再无其他医学院,且该院招生又不限于江西一省,而毕业生又均系国防军的卫生干部,为适应本省卫生建设之需要,应有医学院一所”,“各科设备经本厅拨款添购后,亦均够医学院标准”,“该校现有各科师资资历,均合医学院标准”。7月28日,中南军政委员会卫生部就向中南军政委员会教育部提出“江西医专改为医学院”。8月20日,中南军政委员会教育部向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报告,提出“江西医专已具有改为医学院条件与必要,因此,我们同意该省卫生厅意见,将江西省立医学专科学校改称为江西省医学院”。9月20日,中央教育部[51]高3字第1182号批复:“江西省(立)医学专科学校改称为江西省医学院事,经与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洽商决定,可予同意。”10月16日,中南军政委员会教育部、卫生部以卫教字第4392号文发“联合指示”:“转知你省医专。奉中央教育部批复同意改称江西省医学院。”
        为了充分做好改院准备工作,经江西省人民政府秘字第459号批复,江西省卫生厅在1951年11月21日(卫教字第9053号行文)通知成立院务筹备委员会。院务筹委会以许德为主任委员,刘之纲、魏怡春、孟宪荩为副主任委员,吕良、徐之光、时朴斋、胡献可、顾毓麟、胡献尚、阎席丰、王寿松、王克、齐同瑞、刘懋淳、程崇圮、乐峰为委员。11月22日,正式成立江西省医学院院务筹备委员会。12月29日省卫生厅(卫生厅秘字第962号文)正式宣布:呈奉江西省人民政府核准,准于1952年元旦江西省立医学专科学校正式改为江西省医学院。